7月18日,身为江门市人大代表、崖门镇人大代表的崖门林场场长黄宝林涉嫌猥亵少女被公安机关刑拘。警方表示,黄本人对涉嫌猥亵儿童罪供认不讳。案发后,新会区迅速对黄宝林作出处理,经报请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对黄宝林实行刑拘,崖门镇免去其崖门林场场长职务。与此同时,新会相关部门已作出撤销其江门市人大代表以及崖门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南方都市报》7月26日第A18版)
读了这则消息,笔者为人大代表队伍中出了如此败类感到愤慨,将其依法清除出人大代表队伍理所应当、越快越好。
如果按报道所说的“新会相关部门已作出撤销其江门市人大代表以及崖门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那么,如此做法就有悖法律。在此,笔者依法支招如下:
依法罢免黄宝林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职务。依据选举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新会区人大常委会有权罢免黄宝林的江门市人大代表职务;而黄宝林的崖门镇人大代表职务,依据选举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只能由选举的他的原选区选民联名提出罢免要求,才能依法由选区选民表决罢免。黄宝林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被罢免后,其代表资格依据代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应分别由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和崖门镇人大公告,才算终止。
还有一种情况,黄宝林本人可以引咎辞职。依据选举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黄宝林可以自行向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引咎自辞江门市人大代表职务,向崖门镇人大引咎自辞崖门镇人大代表职务;辞职被接受后,其代表资格依据代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应分别由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和崖门镇人大公告,才算终止。
综上所述,对涉嫌猥亵少女的黄宝林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资格处置,新会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只能罢免其或接受其引咎自辞江门市人大代表职务,对其崖门镇的人大代表职务没有处置权;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对拥有市人大代表身份的黄宝林涉嫌猥亵少女被刑拘,依法具有是否许可的权力;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对黄宝林的市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或辞职被接受,依法具有决定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的权力;对黄宝林的崖门镇人大代表职务的罢免,依法应由原选区选民表决通过,引咎辞职应由镇人大决定;黄宝林的镇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或辞职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依法应由镇人大公告。
关于人大代表资格处置,一些新闻报道用词极不规范。如“新会相关部门已作出撤销其江门市人大代表以及崖门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一说就很不规范,人大代表资格不存在被“撤销”,只有在出现代表法第四十九条所列七种情形时(包括“被罢免”或“辞职被接受”),才能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过去还有一些报道诸如“终止某某的人大代表职务”、“罢免某某的人大代表资格”的说法,也都是不规范的;依法罢免的是人大代表职务,依法终止的才是人大代表资格。
关于对诸如黄宝林这样的涉嫌违法乱纪的人大代表资格处置,笔者认为:该终止其代表资格的,应及早启动罢免程序予以罢免,终止其代表资格;无需网开一面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而保留其代表资格,也不要轻易接受其辞去代表职务,而逃避应有惩戒。(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滕修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