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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5字号:[ ]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会议决定,2016年2月17日在龙舟坪城区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时间半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
  2.会议地点:综合办公大楼3288会议室。
  二、会议建议议题
  1.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2.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草案)》;
  4.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漆晓军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5.听取和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6.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7.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8.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
  9.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10.审议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11.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
  12.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饶会群、谭丛卉辞去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13.人事任免;
  14.其他。
  三、会议列席人员
  1.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职副县级干部向松林、余志鹏,相关工委负责人何运嵩、熊兆安、汤吉阶、李德军、刘晓云;
  3.自治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负责人(其中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负责人2人)。
  四、其他事宜
  1.请自治县人民政府将提请会议审议的报告印制45份,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印制35份(印制格式等要求请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于2月16日中午12:00前送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同时请将报告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cyrdbzhk@163.com
  2.请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
  3.请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中国长阳网站安排记者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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