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张德江委员长关于乡镇人大“顶天立地”的要求,把加强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通过一年多的探索、试点和推进,我市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各项工作水平稳步提升。7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在我市考察人大工作时,对丹北镇人大“六个规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积累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提升完善“六个规范”的相关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借鉴、有实效”的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丹阳模式”,8月7日,我们召开了全市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下发了《关于深化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全市各镇用一个月的时间,把“三有六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三有”就是:
1.有机构。目前,我市“两专一办”(即: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专职、人大秘书专职、设立镇(街道)人大办公室)已实现全覆盖,各镇(街道)都配设了专门编制、专门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确保人大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2.有场所。一是人大代表之家,用于代表活动;二是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用于接待选民。通过“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目前,全市拥有市、镇人大代表之家76个,实现了市、镇人大代表小组全覆盖。下一步,一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代表活动的场所、学习培训的园地、联系群众的桥梁、议政督政的平台;二要在村、社区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密切代表同选民的经常性联系。
3.有经费。主要包括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人大工作经费用于镇(街道)人大办公、组织培训、表彰等,代表活动经费用于组织代表小组活动,标准不低于1000元/人·年。目前,我市各镇(街道)已将两项经费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镇(街道)要根据履职需要逐步增加经费,保障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有序开展。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六规范”就是:
1.规范选举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作用,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代表有缺额的,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组织补选。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履职实绩,提出连任代表初步建议人选,确保连任代表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名额。对需人大会议选举的干部要按党组织要求,根据《地方组织法》做好选举工作。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对代表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连续两次缺席人代会的,按照法律规定视为代表资格终止,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和影响代表声誉的劝其辞去代表职务。
2.规范人大会议召开。在人代会的时间、次数、参会人员、议程等方面做到依法依规。各镇人代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届第一次会议不少于2天,每年例会不少于1天,有选举任务的例会不少于1天半。每届镇人代会原则上至少形成一件代表议案,并督促办理到位。探索询问等监督方式,提高审议质量。同时,《指导意见》对年初和年中的人代会议程进行了严格要求和详细规定。
3.规范主席团工作。人代会期间,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权,做好人代会的各项工作。闭会期间,主席团要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由主席团制定,经镇党委同意后报市人大,下发至各代表小组和相关部门。(2)开好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成员一般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副主席,共青妇等群众团体,以及有关代表小组组长组成。主席团会议一般一个季度举行一次,由镇人大主席主持,代表小组组长列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经主席团成员3人提议,经镇人大主席同意后,可临时举行。(3)组织代表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政府专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到位。(4)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受镇人代会委托,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督,有条件的镇可出台《财政预算监督办法》。(5)组织视察调研。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每年选择3~4个有代表性的事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6)开展执法检查。对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7)组织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也可以组织本镇各级代表评议驻当地市属有关部门的工作,一届任期内对所有部门至少评议一次。积极探索对镇人大选举干部开展述职评议,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8)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建议办理力度,规范建议办理流程,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公示制度,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
4.规范代表履职活动。建立履职公示、奖惩等相应机制,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活动要明确主题,确保成效。在镇人大代表小组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年形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走访1次选区,提出1条建议,组织1次代表向选民述职。(1)督促代表认真履职。提高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的参会率、发言率、建议率,鼓励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2)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充分运用代表联络工作站、网络工作平台,开展经常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每年组织好上级人大开展的代表大走访活动,听取群众呼声,帮助解决群众困难。(3)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在选区内公开代表信息,便于选民与代表联系。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要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做好述职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初步建议人选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5.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人代会会议制度》、《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办法》、《镇财政预算监督办法》。制定和完善《镇人大主席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人大主席职责》、《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和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建立镇人大工作“六簿三册”,即《会议记录簿》、《代表先进事迹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主席团收发文登记簿》、《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和《代表履职登记册》、《代表花名册》、《代表联系接待选民花名册》。加强对人大各项工作书面材料或电子稿、照片的整理保存,每年度归档一次,确保有据可查。
6.规范自身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委工作统一布局,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意志。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法治建设的能力,提升队伍活力。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各项规定,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镇网站开设人大工作网页,建立代表QQ群,关注市人大微信公众号,适应时代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人大上报亮点和特色工作。完善百分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和运用考核结果,推动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注:本文刊登于《人民与权力》201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