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县级决算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8.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9.人事任免;
10.其他。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日程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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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 |
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郭荷香同志作《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辅导报告。 |
3288 会议室 |
王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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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 |
全体会议: 1.自治县发改局局长周近群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许冰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2015年县级决算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审计局局长雷明金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赞雄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5.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颂东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6.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卢井一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7.自治县公安局政委宋方军同志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8.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光红同志作免职议案的审查报告。 |
3288 会议室 |
王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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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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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 1.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县级决算情况的报告; 4.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6.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7.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8.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9.免职议案。 |
一组: 3298 会议室 二组: 11108 会议室 |
各组 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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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
继续分组审议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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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00 |
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
3298 会议室 |
王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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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4:10 |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各组召集人转达分组审议情况; 2.表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2015年县级决算的决议(草案); 3.表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决定(草案); 4.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5.表决免职名单。 |
3288 会议室 |
王功平 |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近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整体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全县上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脱贫、领先、进位、厚积”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富民稳县”战略,积极化解新常态下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难中竞进、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0亿元,同比增长10.5%,占年度计划133.7亿元的44.9%;公共预算收入5.91亿元,增长25.6%,占年度计划10.3亿元的57.4%;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3.9%,比年度计划目标增速高2.9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1.86亿元,增长21.2%,占年度计划103.5亿元的50.1%;社会消费零售总额22.21亿元,增13.5%,占年度计划49.2亿元的45.1%;外贸出口4406.4万美元,增长95.6%,占年度计划7371.5万美元的59.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9965元、4388元,分别增长10.1%、10.3%;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实现了“双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核心工作,持之以恒开展“提速进位、提质竞进,抓主体、抓争取”的“双提双抓”活动和项目“满园工程”,全力推进全县140个重点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固定资产持续增长。上半年,全县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148个,其中续建项目61个,新开工项目87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91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2个,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86亿元,同比增长21.2%,,增速位居全市首位。市重点考核项目“龙五”一级路、三品源茶叶、教育园区等3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5885万元,占年度目标57000万元的63%。招商引资取得新成绩。上半年,与武汉卓尔、鄂旅投、湖北能源集团、国网公司等多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0个,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个,实际到资13.8亿元。对上争取成效显著。紧紧抓住省“616”工程、宜昌市对口支援等重大机遇,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带领省直相关部门到长阳专题调研,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梁惠玲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分别到长阳专题办公,一批重大项目进入省市扶持范畴,上半年全县累计对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26.53亿元。
(二)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一系列决策部署,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聚焦“培育主导产业”、聚焦“到户到人到项目”,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创新方法,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扶贫片区规划以及10个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从3月开始,每月在各乡镇组织召开一次以“强基础、兴产业、促脱贫”和“比气场、比落实、比效果”为主题的全县脱贫攻坚行动效果“大比武”现场会。核实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112户、82599人,并结合建档立卡户“明白卡”推进帮扶措施和扶贫资金精准到户到人到产业,已启动13个整村推进村项目134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上半年全县共有48个集中安置点开工建设,在建房屋934套,分散安置在建房屋346套。全县光伏扶贫三年行动的龙舟坪土地坡光伏扶贫试点项目顺利启动。省委统战部全力把长阳建成全省统一战线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试验示范区,“千企帮千村”座谈会上我县受赠扶贫资金615万元,争取河仁慈善基金会对口帮扶长阳4个贫困村产业发展,3年内将支持1200万元发展产业,各项支持长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对接落地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业经济稳步回升。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全县以“百名干部进百企解百难”活动为载体,全力服务企业生产。积极推进银政企紧密协作,上半年累计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6.3亿元,为23家次企业实现应急周转1.05亿元。全县5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49亿元,同比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45.73亿元,同比增长19.4%;全县工业产品销售率93.3%;全社会用电总量3.51亿度,同比增长38%,其中工业用电量2.52亿度,同比增长58.6%。积极支持优强企业上市。继勤劳农夫之后,全县又有任森农业、康农种业两家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完成产值12.39亿元,同比增长12.6%;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97亿元。
(四)农业产业化不断加强。围绕全县第六轮“三万”活动“产业发展富万民”的主题要求,继续把“五个一万亩”工程作为全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重要抓手,统筹整合各类资金2100万元,新发展茶叶、魔芋、栀果、魔芋等特色产业基地3.6万亩。今年5月份以来,我县连续遭受历史罕见特大暴雨袭击,影响了小麦、油菜等作物的产量,但夏粮夏油整体保持稳定。上半年,全县实现夏粮产量32714吨,同比增长1.7%;夏油产量11637吨,同比增长5.5%。大力推广生猪、山羊、家禽“121”养殖到户模式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县累计生猪出栏21.63万头,同比下降6.3%,山羊出栏13.83万只,同比增长0.8%;家禽出笼31.62万只,同比增长5.1%。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登记确权工作,全县11个乡镇154个村已全面开展数据测绘和调查核实工作。组织农业部门专家、技术人员深入各重点产业村开展技术指导培训60多场次,累计培训80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2500余份。
(五)旅游服务业持续火爆。今年以来,全县旅游行业紧紧围绕“土家发源地、都市后花园、低碳示范区”战略定位,以“转型、创新、整合”为主题,着力发挥清江画廊龙头作用,全县旅游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增长态势。今年2月,我县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首批262个“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之一;在今年全省的旅游发展大会上,我县被表彰为“旅游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和“乡村旅游及旅游扶贫突出贡献单位”;清江画廊被表彰为全省旅游十大“突出贡献企业”。高家堰镇率先入围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生态治理“宜昌实验”的试点。清江画廊转型升级进入实质性推动阶段,与鄂旅投公司成功达成新增投资10亿,推进倒影峡、清江沿线景点、旅游综合体等系列项目合作协议;清江方山景区玻璃栈道已对外营业,索道项目已经开始施工;隔河岩酒店改扩建项目已全面完工投入运营;峡州集团投资开发的清江东线旅游项目其核心景点石柱观项目已经顺利开工建设。上半年累计接待游客35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9亿元,分别比同期增长17%和16%。
(六)城乡建设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向宜昌靠拢和建设都市后花园这个总方向,用规划先行引领城镇功能完善和品位提升。长阳旅游线路综合环境整治规划完成评审和规委会专项审查;朱津滩移民点安置区详规完成评审;磨市全域规划、沿头溪流域发展规划、龙舟坪镇城市设计等编制成果初步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宜昌长阳快速通道项目省发改委正式批复,4月20日正式开工;龙五一级路磨市至五眼泉段路基工程基本完工,沿头溪流域生态绿道建设正式启动,等级公路改造快速推进,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50公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土家源广场建设项目主广场完成征地搬迁,广场安置区、污水管网、人道路改造等项目进展顺利;七里湾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四冲湾路综合改造工程和城区应急避难场所(一期)、宝塔山森林公园游步道建设工程等全面启动;深入开展防违控违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74起。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水土保持、小农水建设、低丘岗地改造、国土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坡耕地综合治理、生态公益林补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加快推进。
(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参保总计达1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96.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73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27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以内。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28.9万人,参合率为99.5%,补偿水平进一步提高。高考创历史新高,一本上线人数达到491人(不含民族加分),本科上线率达到82.6%。“助学启智”工程募集社会爱心助学资金727万元,资助学生4064人,贫困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稳步推进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医疗救助工作,救助水平得到了提高。全县城乡贫困群众享受医疗救助32816人次797.11万元,临时救助979户97万元,大病关爱“壹佰基金”筹集资金143万元,资助大病患者216人次。从4月1日起将我县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400元/月调整为43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500元/年调整为300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6260元/年,上半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57万元、农村低保金198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经费468万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2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5955户18037人。科技、环保、扶贫、移民、档案、物价、审计、文体、气象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总的来看,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主要经济指标基本上实现了“双过半”目标,受国内外经济整体下行影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市场主体投资意愿减弱,招商引资难度不断加大,房地产投资明显降温,继续保持投资快速增长势头难度加大;工业经济整体运行好于去年,但以全县锰、铁、煤、水泥等主导产业受产品销售价格持续走低等因素影响,多数企业不能满负荷生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工业经济运行依然十分困难;受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水平总体降低等因素影响,以及调资、乡镇工作补贴、车改等刚性支出政策逐一落实,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今年入夏以来我县连续7次遭受暴雨洪涝灾害袭击,特别是5月6日、7月19日出现历时短、雨量大、地域性强的短时强降水天气,灾害造成我县部分村镇和农作物水淹、良田冲毁、基础设施严重受损,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这些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正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下半年,我们继续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充分发扬“四狠四拼”精神,坚持不懈抓园区、建项目、扶企业、强产业,实行主要指标按月调度,前期倒逼、指标倒逼、任务倒逼,力求按月均衡增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奋力实现“十三五”的“开门红”。
(一)抓政策机遇促项目争取。紧紧抓住和认真落实省“616”对口支援、市对口支援等政策机遇,加大争取、对接、落实、转化和放大力度,力争全年对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在剔除部门共同争取的重复部分和调整工资等固定性转移支付部分后净增10亿元。力争在沿江快速通道、鸭子口集镇避险治理、隔河岩库区翻坝体系建设、教育园、“龙五”一级路桥隧单列等一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项目上争取更多支持,让对口支援帮扶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到位,把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厚爱落到实处,尽早见到实效。及时跟进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和投向,围绕沿江保护、拓城开发、产城共荣、山水和谐、精准扶贫这五个重点,继续抓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
(二)抓招商引资督项目建设。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培植发展后劲、调整结构、提升经济总量的主要手段,继续扎实开展“双提双抓”和项目“满园工程”活动,实行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项目审批代办制,落实优先供地、银企对接、“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全力推进70个“双提双抓”重点项目和70个“满园工程”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突破100亿。全面落实“全员招商”和招商“一主三分”制度,精心谋划,引进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的项目,力争新引进项目25个,到位资金45亿元。依托山水文化旅游、矿产、劳动力资源等地域特色和综合环境优势,积极主动吸引、对接市场主体投资需求,着力引进创税型、环保型、劳动密集型等各类项目。突出“龙五”一级路、教育园、新中医院、土家源广场、七里湾综合改造等重大项目,进一步强化调度,落实责任,抓好协调,切实解决项目开工、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始终保持强劲投资态势。
(三)抓重点企业建特色产业。继续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解百难”活动,进一步推进银企政紧密协作,继续通过产业扶持资金、中小企业资金应急周转、助保贷、政府平台担保等多种办法,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全力服务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到25家,力争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扎扎实实地推进农业“五个一万亩”工程,高度重视技术培训、食品安全、品牌打造和市场对接,不断提升高山蔬菜、茶叶、柑橘、魔芋、木瓜等优势产业基地质量、效益和影响力,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力争新增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国家级示范社、1—2家省级示范社。坚定不移地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支柱产业来抓,进一步推进清江画廊、清江方山、盐池温泉、天柱山、麻池古寨等景区发展,强力推动清江画廊转型升级、云榭山庄、清江东线旅游等重点旅游项目实施,积极推动丹水新区康养中心建设,着力盘活清江古城巴土文化产业园,力争全年接待游客突破7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55亿元。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探索三次产业与旅游业、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力争全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3家以上。
(四)抓精准扶贫保稳定脱贫。把精准扶贫工作当作当前全县经济工作的核心来抓,紧扣“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力争2016年实现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施“五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进一步创新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加大异地扶贫搬迁、通村公路硬化、农村公路养护、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国土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光伏扶贫、特色产业带动工程等项目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加强低保五保救助扶贫,实施保障救助兜底工程。做好灾后重建恢复工作,减少连续暴雨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因灾致贫。
(五)抓城乡统筹强基础设施。强力推进龙五一级公路、七里湾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支撑长阳对接宜昌发展。强力推进丹水新区建设,打造宜昌长阳新经济走廊。进一步加快土家源广场及周边系列开发,推进长阳新城段亲水平台和宝塔山森林公园游步道建设,积极谋划争取清江供水供气配套工程,启动天然气过江管桥建设,加速推进天然气二期综合利用工程。强力推进沿头溪流域发展,集中连片新建5000亩观光有机茶园、5000亩有机蔬菜和5000亩花卉与四季水果,打造三峡清江生态文化旅游休闲走廊。大力支持乡镇集镇与周边农村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批集功能完善、舒适宜居、风景独特的特色村镇。扎实开展“绿满荆楚”行动,加强绿化美化。整合城管、社区等各类城市管理主体,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六)抓民生发展稳社会治理。始终牢记民生幸福这个根本宗旨,深入推进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县人民。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完成教育园区高中部建设,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加快新中医院建设,加强村医队伍培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深入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行动,进一步扩大就业。完成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工程,做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新改建公租房550套,棚户区改造1450户。深入开展“五非”专项整治行动,树立社会正气。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四务通”服务平台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既抓好信访稳控工作,又抓好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在全省、全市“量减位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突出各类矿山、水陆交通、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确保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自治县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6年8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8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许冰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自治县审计局局长雷明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议结合审计报告,对2015年度县级财政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许冰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31日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许 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领先”不动摇,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富民稳县”战略,科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及经济下行对区域经济的影响,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努力破解各种困难,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超额完成了2015年的各项财税收支目标任务。
一、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02万元,占预算911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其中:税收收入54938万元,占预算54940万元的100%;非税收入36164万元,占预算36160万元的100%。
2015年,县级财政总支出195519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占预算199357万元的98.1%。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833万元,占预算132661万元的92.6%;补助下级支出36887万元,占预算36887万元的100%;上解上级支出14899万元,占预算14903万元的100%;债务还本支出20900万元,占预算14906万元的140.2%。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32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3795万元。
2015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20354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5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19万元,调入资金65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68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县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44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9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392万元,占预算2450万元的97.6%;其他政府性基金完成1552万元,占预算1550万元的100.1%。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68万元,占预算4000万元的96.7%,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716万元,占预算3848万元的96.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9万元,占预算149万元的100%;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预算3万元的100%。
结转下年支出7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目前,省对县结算尚未最后确定,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最终还会有一些变化。
二、2015年决算重点审查内容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重点审查内容,除预算收支情况、资金结余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等四项内容在上述决算情况和附表中已说明外,对另外八项重点审查内容报告如下:
(一)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1.支出政策实施情况。2015年本级预算支出安排的总体原则是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各项支出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基本支出按现行政策给予充分保障。县级财政在保障当年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转经费的同时,还安排消化2013年离退休及教师在职人员第三步规范津补贴政策30%共1930万元;二是按照中央、省要求清理和规范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事项,改进预算分配机制,不再按挂钩办法确定预算支出总额;同时,对地方和部门出台的与人口数量、机构数量等指标挂钩或按固定标准安排事业发展等专项支出的政策,一并进行清理和规范。在重点支出的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三是保障民生支出资金的落实。对已出台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民生支出政策,需要本级配套或按标准列入预算的项目,均已安排预算落实。
2.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一是保证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年安排教育支出35389万元,使基础教育、干部继续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保证了教师工资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经费到位;全年安排科学技术支出4533万元,同比增长33%,有力推动了我县科技事业发展。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7万元,用于支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就业再就业以及残疾人五保户弱势群体等事业发展。全年安排农林水等农业支出5971万元,重点支持了森林防火、病虫害控制、防灾救灾、农村公益事业、农村人畜饮水、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等事业发展。
二是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项目资金投入到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服务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主要支持项目如下:
全年安排开发区建设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开发区场平工程投入1290万元,聿津生物、长丹木业、清江鲟龙渔业、任森农业、贺家坪物流项目扶持资金1520万元,龙舟坪镇征地1000万元,气象站搬迁190万元。2015年以来,开发区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园区建设重心放在抓好“在建项目”的推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董家坳四号地块开发项目场平工程已基本完工,主干道已全面形成,供水排污设施建设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已可满足落户企业的需求;曾家湾弃渣场建成后,新打造百余亩投资平台一个,经优化设计后正在加快推进通道建设和二期平整;聿津生物色素加工项目一期原材料处理、提取、精提车间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包装车间土建部分已完工,年内可以试产;兴源矿机加工项目生产车间钢构厂房建设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11月上旬可投入试生产;五林中地香菇深加工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生产车间钢构厂房基础工程已接近尾声;钟宜钢构加工项目厂房建设全面完工,6条生产线全面投入生产,附属设施建设也已完成,后缘滑坡治理工程全面竣工;华新矿山及安置区建设项目路网基本成形,安置房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矿山建设正在进行房屋搬迁和规划设计工作,矿山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矿石自采和企业正常生产原材料供应;丰润科技肝素纳深加工(二期)建设项目进入生产阶段,二期环评工作已进行整体验收,正在进行自营出口的申报工作;红业建材年产5万套钢纤维混凝检查井盖技术改造项目已全面建成,9月正式投入生产,该企业电杆已成功进入湖北省新一轮电网改造材料供货企业,第一批签订供货合同2180万元,并参与第二次投标;老巴王科技孵化器项目已正式投入运营。任森科技有机肥加工项目已与金石高岭土签订厂区转让协议,预计11月份可完成转让,进行厂房维修改造。
全年安排城市建设资金2000万元。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住建局作为建设业主实施完成了六项市政工程建设。一是城区何家坪亲水平台铺装工程。项目投资253万元,全长2960米,于2015年完工,该项目的建成使江南何家坪段,尤其是清江古城段整体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我县城区亲水平台建成达到了10000余米,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二是清江大道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投资1136万元,于2015年10月完工,该项目的完成使我县城区主要道路综合环境进一步提升,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三是廪君大道排水整治工程。项目2015年投资141万元(2014年续建项目),该项目的建成不仅使城区主要道路环境得到了改善,同时对三里店至奇石苑段排水进行了清理疏通,解决了秋潭路、白三路常年内涝的现状。四是白氏坪片区东线配水(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投资320万元,于2015年底完工,该项目的建成主要解决了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董家坳等地块)供水压力不足等问题,同步施工的污水收集管网解决了清江鹏博公司等落户企业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确保了生态环境达标。五是永和坪排洪明渠工程。项目2015年投资50万元(2014年续建项目),该项目的建成主要解决了长阳新城(永和坪伏兰溪至清江边段)排水防涝问题。六是国情地理普查。项目投资100万元,于2015年底完成,地理国情普查是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进行的对县域的全方位地理普查,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远近规划编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结转至2016年使用资金37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教育支出26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万元、农林水支出25万元、其他支出775万元。
(三)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5年省下达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69913万元,在年初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中与本级收入一起统筹安排支出。2015年省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包括限定科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81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57391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241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78万元、教育支出129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6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8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8496支出、节能环保支出75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02万元、农林水支出272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8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7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5万元、其他支出14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6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0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5万元)。
(四)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债务期末余额为127117万元(不包括或有债务),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205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065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140715万元以内。
2015年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当年新增债务(按实际提款额统计)66000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贷款64000万元,县城区供(排)水建设项目贷款2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015年期初债务余额为183720万元,当年偿还56603万元,其中:债券置换20900万元,已批准贷款尚未提款调减3175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或调整395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从2015年起,省财政厅将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券实行分开管理,达到逐步将地方政府性债务转化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目的,其下达的债务限额不包括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上述债务余额不包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5年新增贷款形成的债务。
(五)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预算周转金是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而设置的。结合我县财力及实际情况,目前暂未设置预算周转金项目。
(六)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于预见的开支。全年从预备费安排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都镇湾镇赵家岩岩崩抢险、资丘镇乱石窑滑坡治理、鸭子口乡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榔坪镇5.4特大暴雨抗灾、供销系统危房抢修等支出,结余资金435万元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七)超收收入安排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5年预算调整数安排收入9110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91102万元,与预算调整数基本持平,调整预算数超年初预算收入已在预算调整方案中安排支出。
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32万元,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内,目前尚未安排支出。
(八)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报支出15144万元。
三、2015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入征管,实现收入平稳增长。全面开展税(费)源普查,深入分析财政收入结构,科学细致分解任务。加强旬收入预测、月预算执行分析和季入库情况通报工作,征管部门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建立完善财政收入进度及时通报制度,定期内部通报收入进度,及时应对收入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加强矿山企业产量监控管理,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挖潜增收。
(二)积极对上争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汇报、请示、协调和争取,努力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支持长阳的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到位,全年共争取落实34个(类)项目104814万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领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捆绑使用财政产业基金、调度资金和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把扶持资金与税收贡献、就业人员、扶贫项目等挂钩,支持县域重大产业、项目和企业发展,推动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全年争取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20400万元,实体中小企业发展基金4800万元,帮助一致魔芋、清江鹏搏、丰润科技等一批企业解决生产资金短缺困难,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服务企业和招商引资工作,先后为37家企业提供44笔次总金额为2.78亿元的过桥应急调度资金。预算安排资金4000万元,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完善了招商引资平台。融资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建立统筹使用项目平台8个,统筹项目47个,落实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49634万元,其中:“五个一”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基地8个项目资金1336万元;整村推进7个项目8358万元;特困村建设4个项目3767万元;精准扶贫危房改造项目3个883万元;丹水新区12个项目22315万元;教育园区7个项目3192万元;磨市新型工业园区4个项目3455万元;移民安置点项目2个6328万元。
(三)加强城乡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从紧编制了全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加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管理,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示监管;大力推进了农业综合开发,全年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0个,其中:土地项目3个,产业化项目1个,省专项项目4个,部门项目1个,省科技推广项目1个,财政资金总投资2228万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以钱养事”经费投入,2015年安排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资金1093万元;狠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申报争取工作,全年审批“一事一议”项目50个,其中“美丽乡村”项目1个,投入资金总额2593万元;全年筹措各类经济建设专项资金68926万元,着力保障了城乡建设资金所需,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改善。
(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从严从紧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楼堂馆所建设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费用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全县财政拨款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31%。进一步优化了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民生项目。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足额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383万元,兑付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78万元,受益农户达9.6万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虽然各项财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财政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受国家宏观调控以及“营改增”扩围和经济运行下行态势影响,资源性产业、饮食服务等行业税收不稳定,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另一方面,民生、发展项目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对上级依赖程度较高,收支矛盾突出。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附件:1.自治县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表
2.自治县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3.自治县201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表
4.自治县201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5.自治县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表
附件1
自治县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54000 |
54940 |
54938 |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15565 |
132661 |
122833 |
增值税 |
5300 |
4350 |
4349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191 |
14801 |
14801 |
营业税 |
20000 |
21399 |
21399 |
公共安全支出 |
4770 |
5878 |
5878 |
企业所得税 |
4700 |
3238 |
3238 |
教育支出 |
30234 |
35389 |
35389 |
个人所得税 |
2000 |
1954 |
1954 |
科学技术支出 |
1125 |
4533 |
4533 |
资源税 |
2500 |
3713 |
3713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515 |
2774 |
277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00 |
2047 |
204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858 |
7727 |
7727 |
房产税 |
1200 |
757 |
756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084 |
28951 |
28951 |
印花税 |
450 |
359 |
359 |
节能环保支出 |
1246 |
810 |
81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700 |
664 |
664 |
城乡社区支出 |
2297 |
2850 |
2850 |
土地增值税 |
4500 |
6335 |
6335 |
农林水支出 |
4753 |
5971 |
5971 |
车船税 |
450 |
511 |
511 |
交通运输支出 |
3308 |
2736 |
2736 |
耕地占用税 |
4500 |
6776 |
6776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64 |
2676 |
2676 |
契税 |
5000 |
2684 |
2684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17 |
563 |
563 |
烟叶税 |
200 |
153 |
153 |
金融支出 |
100 |
20 |
20 |
其他税收收入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862 |
1558 |
1558 |
|||
二、非税收入 |
29700 |
36160 |
36164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72 |
221 |
221 |
专项收入 |
3600 |
2755 |
2756 |
其他支出 |
11264 |
12265 |
2437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8000 |
21489 |
21489 |
债务付息支出 |
1005 |
2938 |
2938 |
罚没收入 |
1300 |
1216 |
1217 |
二、补助下级支出 |
24088 |
36887 |
36887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三、上解上级支出 |
14620 |
14903 |
14899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3300 |
1307 |
1307 |
四、债务还本支出 |
6616 |
14906 |
20900 |
其他收入 |
3500 |
9393 |
9395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83700 |
91100 |
91102 |
县级财政总支出 |
160889 |
199357 |
195519 |
附件2
自治县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预算科目 |
决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9110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59720 |
上级补助收入 |
74541 |
其中:县本级 |
122833 |
返还性收入 |
4628 |
乡镇级 |
36887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3019 |
上解上级支出 |
14899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882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4232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727 |
债务还本支出 |
20900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69913 |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20900 |
体制补助收入 |
212 |
年终结余 |
3795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1112 |
减:结转下年支出 |
3795 |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7005 |
净结余 |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18849 |
|
|
结算补助收入 |
3343 |
|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72 |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809 |
|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
1093 |
|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 |
3047 |
|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7189 |
|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16950 |
|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0232 |
|
|
上年结余收入 |
7719 |
|
|
调入资金 |
6504 |
|
|
债务转贷收入 |
23680 |
|
|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
23680 |
|
|
|
|
||
收入总计 |
203546 |
支出总计 |
203546 |
附件3
自治县201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115565 |
132661 |
122833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191 |
14801 |
14801 |
20101 |
人大事务 |
659 |
821 |
821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459 |
560 |
560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58 |
58 |
58 |
2010105 |
人大立法 |
24 |
24 |
24 |
2010106 |
人大监督 |
65 |
65 |
65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45 |
46 |
46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8 |
68 |
68 |
20102 |
政协事务 |
441 |
602 |
602 |
2010201 |
行政运行 |
329 |
425 |
425 |
2010204 |
政协会议 |
43 |
48 |
48 |
2010205 |
委员视察 |
41 |
41 |
41 |
2010206 |
参政议政 |
28 |
28 |
28 |
2010299 |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
60 |
6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968 |
2867 |
2867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423 |
1826 |
1826 |
2010303 |
机关服务 |
145 |
145 |
145 |
2010304 |
专项服务 |
9 |
9 |
9 |
2010305 |
专项业务活动 |
117 |
117 |
117 |
2010307 |
法制建设 |
14 |
27 |
27 |
2010308 |
信访事务 |
152 |
268 |
268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43 |
51 |
51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65 |
424 |
424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340 |
566 |
566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258 |
306 |
306 |
2010408 |
物价管理 |
57 |
95 |
95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25 |
165 |
165 |
20105 |
统计信息事务 |
179 |
227 |
227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116 |
154 |
154 |
2010504 |
信息事务 |
10 |
10 |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17 |
17 |
17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30 |
30 |
30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11 |
11 |
11 |
2010599 |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
5 |
5 |
5 |
20106 |
财政事务 |
1343 |
1858 |
1858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706 |
831 |
831 |
2010603 |
机关服务 |
6 |
6 |
|
2010604 |
预算改革业务 |
10 |
10 |
10 |
2010606 |
财政监察 |
8 |
8 |
8 |
2010607 |
信息化建设 |
37 |
37 |
37 |
2010608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90 |
245 |
245 |
2010650 |
事业运行 |
173 |
170 |
170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319 |
551 |
551 |
20107 |
税收事务 |
1665 |
1031 |
1031 |
2010701 |
行政运行 |
45 |
43 |
43 |
2010799 |
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
1620 |
988 |
988 |
20108 |
审计事务 |
338 |
435 |
435 |
2010801 |
行政运行 |
184 |
251 |
251 |
2010804 |
审计业务 |
119 |
149 |
149 |
2010806 |
信息化建设 |
29 |
29 |
29 |
2010899 |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 |
6 |
6 |
6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77 |
99 |
99 |
2011001 |
行政运行 |
40 |
52 |
52 |
2011099 |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37 |
47 |
47 |
20111 |
纪检监察事务 |
520 |
743 |
743 |
2011101 |
行政运行 |
420 |
547 |
547 |
2011104 |
大案要案查处 |
60 |
60 |
60 |
2011199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40 |
136 |
136 |
20113 |
商贸事务 |
4829 |
1970 |
1970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649 |
798 |
798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110 |
150 |
150 |
2011399 |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
4070 |
1022 |
1022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45 |
104 |
104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25 |
27 |
27 |
2011504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20 |
77 |
77 |
20117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5 |
20 |
20 |
2011701 |
行政运行 |
5 |
5 |
5 |
2011706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10 |
15 |
15 |
20123 |
民族事务 |
162 |
195 |
195 |
2012301 |
行政运行 |
122 |
155 |
155 |
2012304 |
民族工作专项 |
40 |
40 |
40 |
20124 |
宗教事务 |
15 |
15 |
15 |
2012404 |
宗教工作专项 |
15 |
15 |
15 |
20126 |
档案事务 |
218 |
254 |
254 |
2012601 |
行政运行 |
152 |
188 |
188 |
2012699 |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 |
66 |
66 |
66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396 |
435 |
435 |
2012901 |
行政运行 |
339 |
371 |
371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57 |
64 |
64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935 |
1262 |
1262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785 |
881 |
881 |
2013103 |
机关服务 |
50 |
49 |
49 |
2013105 |
专项业务 |
100 |
210 |
210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22 |
122 |
|
20132 |
组织事务 |
208 |
270 |
270 |
2013201 |
行政运行 |
208 |
232 |
232 |
20133 |
宣传事务 |
291 |
334 |
334 |
2013301 |
行政运行 |
143 |
168 |
168 |
2013399 |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
148 |
166 |
166 |
20134 |
统战事务 |
156 |
209 |
209 |
2013401 |
行政运行 |
136 |
165 |
165 |
2013499 |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
20 |
44 |
44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
391 |
484 |
484 |
2013601 |
行政运行 |
357 |
407 |
407 |
2013650 |
事业运行 |
34 |
42 |
42 |
20136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
35 |
35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4770 |
5878 |
5878 |
20401 |
武装警察 |
417 |
420 |
420 |
2040101 |
内卫 |
31 |
34 |
34 |
2040103 |
消防 |
386 |
386 |
386 |
20402 |
公安 |
3989 |
4733 |
4733 |
2040201 |
行政运行 |
3278 |
3650 |
3650 |
2040204 |
治安管理 |
163 |
173 |
173 |
2040205 |
国内安全保卫 |
8 |
8 |
8 |
2040206 |
刑事侦查 |
80 |
80 |
|
2040207 |
经济犯罪侦查 |
85 |
85 |
|
2040211 |
禁毒管理 |
10 |
10 |
10 |
2040212 |
道路交通管理 |
328 |
472 |
472 |
2040213 |
网络侦控管理 |
|||
2040214 |
反恐怖 |
10 |
10 |
10 |
2040216 |
网络运行及维护 |
4 |
4 |
|
2040217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114 |
154 |
154 |
2040218 |
警犬繁育及训养 |
|||
2040219 |
信息化建设 |
78 |
78 |
78 |
2040299 |
其他公安支出 |
9 |
9 |
|
20404 |
检察 |
77 |
77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77 |
77 |
|
20405 |
法院 |
143 |
143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36 |
136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7 |
7 |
|
20406 |
司法 |
364 |
505 |
505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324 |
414 |
414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8 |
23 |
23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7 |
28 |
28 |
2040606 |
律师公证管理 |
3 |
3 |
3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22 |
37 |
37 |
205 |
教育支出 |
30234 |
35389 |
35389 |
20501 |
教育管理事务 |
2182 |
1322 |
1322 |
2050101 |
行政运行 |
1732 |
856 |
856 |
2050199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450 |
466 |
466 |
20502 |
普通教育 |
23695 |
28046 |
28046 |
2050201 |
学前教育 |
725 |
677 |
677 |
2050202 |
小学教育 |
6910 |
6305 |
6305 |
2050203 |
初中教育 |
12351 |
14157 |
14157 |
2050204 |
高中教育 |
3667 |
6881 |
6881 |
2050299 |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42 |
26 |
26 |
20503 |
职业教育 |
1742 |
2126 |
2126 |
2050301 |
初等职业教育 |
2126 |
2126 |
|
2050304 |
职业高中教育 |
1742 |
||
20507 |
特殊教育 |
118 |
127 |
127 |
2050701 |
特殊学校教育 |
118 |
127 |
127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597 |
663 |
663 |
2050802 |
干部教育 |
297 |
346 |
346 |
2050899 |
其他进修及培训 |
300 |
317 |
317 |
20509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900 |
250 |
250 |
2050999 |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1900 |
250 |
250 |
20599 |
其他教育支出(款) |
2855 |
2855 |
|
2059999 |
其他教育支出(项) |
2855 |
2855 |
|
206 |
科学技术支出 |
1125 |
4533 |
4533 |
20601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147 |
184 |
184 |
2060101 |
行政运行 |
147 |
184 |
184 |
20604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930 |
4283 |
4283 |
2060402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775 |
775 |
|
2060499 |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
930 |
3508 |
3508 |
20607 |
科学技术普及 |
48 |
61 |
61 |
2060701 |
机构运行 |
44 |
52 |
52 |
2060702 |
科普活动 |
5 |
5 |
|
2060799 |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
4 |
4 |
4 |
20699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
5 |
5 |
|
2069901 |
科技奖励 |
5 |
5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515 |
2774 |
2774 |
20701 |
文化 |
1005 |
1353 |
1353 |
2070101 |
行政运行 |
868 |
1100 |
1100 |
2070104 |
图书馆 |
13 |
12 |
12 |
2070106 |
艺术表演场所 |
10 |
10 |
|
2070107 |
艺术表演团体 |
10 |
55 |
55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19 |
29 |
29 |
2070110 |
文化交流与合作 |
46 |
46 |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31 |
||
2070112 |
文化市场管理 |
14 |
14 |
14 |
2070199 |
其他文化支出 |
50 |
87 |
87 |
20702 |
文物 |
8 |
4 |
4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8 |
4 |
4 |
20703 |
体育 |
38 |
44 |
44 |
2070307 |
体育场馆 |
15 |
15 |
15 |
2070308 |
群众体育 |
5 |
5 |
5 |
2070399 |
其他体育支出 |
18 |
24 |
24 |
20704 |
广播影视 |
464 |
1348 |
1348 |
2070401 |
行政运行 |
385 |
472 |
472 |
2070405 |
电视 |
90 |
90 |
|
2070499 |
其他广播影视支出 |
79 |
786 |
786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 |
25 |
25 |
|
20799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
25 |
2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858 |
7727 |
7727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428 |
2004 |
2004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875 |
1291 |
1291 |
2080104 |
综合业务管理 |
11 |
11 |
11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28 |
28 |
28 |
2080107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60 |
60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97 |
97 |
97 |
2080111 |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40 |
40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417 |
477 |
477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858 |
989 |
989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312 |
419 |
419 |
2080205 |
老龄事务 |
459 |
459 |
459 |
2080206 |
民间组织管理 |
3 |
3 |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30 |
30 |
30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57 |
78 |
78 |
20803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28 |
2328 |
2328 |
2080301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776 |
1434 |
1434 |
2080302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25 |
||
2080304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25 |
25 |
|
2080308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203 |
845 |
845 |
2080399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24 |
24 |
24 |
20806 |
企业改革补助 |
200 |
372 |
372 |
2080699 |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 |
200 |
372 |
372 |
20807 |
就业补助 |
480 |
158 |
158 |
2080701 |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 |
480 |
158 |
158 |
20808 |
抚恤 |
615 |
615 |
615 |
2080803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532 |
532 |
532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58 |
58 |
58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25 |
25 |
25 |
20809 |
退役安置 |
83 |
83 |
83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73 |
73 |
73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10 |
10 |
10 |
20810 |
社会福利 |
57 |
51 |
51 |
2081004 |
殡葬 |
26 |
20 |
20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31 |
31 |
31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288 |
306 |
306 |
2081101 |
行政运行 |
71 |
85 |
85 |
2081103 |
机关服务 |
10 |
10 |
|
2081104 |
残疾人康复 |
12 |
51 |
51 |
2081105 |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
66 |
66 |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205 |
94 |
94 |
20815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80 |
80 |
80 |
2081502 |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80 |
80 |
80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400 |
400 |
400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00 |
200 |
200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00 |
200 |
200 |
20821 |
特困人员供养 |
227 |
227 |
227 |
2082102 |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
227 |
227 |
227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66 |
66 |
66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8 |
8 |
8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58 |
58 |
58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
48 |
48 |
48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
48 |
48 |
48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0084 |
28951 |
28951 |
2100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337 |
432 |
432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278 |
406 |
406 |
21001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
59 |
26 |
26 |
21002 |
公立医院 |
20630 |
18753 |
18753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16608 |
14893 |
14893 |
2100202 |
中医(民族)医院 |
4022 |
3860 |
3860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3213 |
3518 |
3518 |
21003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3213 |
3518 |
3518 |
21004 |
公共卫生 |
3193 |
3383 |
3383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896 |
875 |
875 |
2100402 |
卫生监督机构 |
181 |
260 |
260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1747 |
1830 |
1830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85 |
185 |
185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69 |
69 |
69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9 |
9 |
9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106 |
155 |
155 |
21005 |
医疗保障 |
1542 |
1542 |
1542 |
2100506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1274 |
1274 |
1274 |
2100508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56 |
256 |
256 |
2100509 |
城乡医疗救助 |
12 |
12 |
12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729 |
729 |
729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88 |
88 |
88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641 |
641 |
641 |
21010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440 |
594 |
594 |
2101001 |
行政运行 |
335 |
389 |
389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25 |
45 |
45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80 |
160 |
160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1246 |
810 |
810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539 |
742 |
742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539 |
592 |
592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50 |
150 |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77 |
63 |
63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77 |
63 |
63 |
21103 |
污染防治 |
630 |
||
2110302 |
水体 |
510 |
||
2110307 |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
120 |
||
21105 |
天然林保护 |
5 |
5 |
|
2110501 |
森林管护 |
5 |
5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297 |
2850 |
2850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249 |
1560 |
1560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18 |
628 |
628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 |
3 |
3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21 |
70 |
70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807 |
859 |
859 |
21202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
179 |
179 |
|
2120201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
179 |
179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
1000 |
1076 |
1076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
1000 |
1076 |
1076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
48 |
35 |
35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
48 |
35 |
35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753 |
5971 |
5971 |
21301 |
农业 |
2127 |
2409 |
2409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1120 |
1412 |
1412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333 |
326 |
326 |
2130105 |
农垦运行 |
|||
2130106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50 |
51 |
51 |
2130108 |
病虫害控制 |
105 |
201 |
201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27 |
24 |
24 |
2130110 |
执法监管 |
27 |
72 |
72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2 |
2 |
2 |
2130112 |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
11 |
10 |
10 |
2130123 |
农业生产保险补贴 |
5 |
5 |
|
2130124 |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
12 |
12 |
12 |
2130135 |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
49 |
64 |
64 |
2130199 |
其他农业支出 |
391 |
230 |
230 |
21302 |
林业 |
1232 |
1421 |
1421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430 |
583 |
583 |
2130204 |
林业事业机构 |
308 |
352 |
352 |
2130205 |
森林培育 |
170 |
129 |
129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18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69 |
69 |
|
2130216 |
林业检疫检测 |
10 |
||
2130234 |
林业防灾减灾 |
31 |
144 |
144 |
2130299 |
其他林业支出 |
103 |
144 |
144 |
21303 |
水利 |
865 |
1008 |
1008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646 |
828 |
828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0 |
10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20 |
20 |
20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46 |
11 |
11 |
2130331 |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100 |
86 |
86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53 |
53 |
53 |
21305 |
扶贫 |
509 |
483 |
483 |
2130501 |
行政运行 |
77 |
96 |
96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432 |
387 |
387 |
21306 |
农业综合开发 |
20 |
50 |
50 |
2130601 |
机构运行 |
50 |
50 |
|
2130699 |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
20 |
||
21307 |
农村综合改革 |
307 |
307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307 |
307 |
|
21308 |
促进金融支农支出 |
293 |
293 |
|
2130801 |
支持农村金融机构 |
10 |
10 |
|
2130899 |
其他金融支农支持 |
283 |
283 |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3308 |
2736 |
2736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3258 |
2595 |
2595 |
2140101 |
行政运行 |
355 |
513 |
513 |
2140104 |
公路新建 |
250 |
250 |
|
2140106 |
公路养护 |
1309 |
1312 |
1312 |
2140108 |
公路路政管理 |
35 |
35 |
35 |
2140111 |
公路还贷专项 |
1119 |
||
2140112 |
公路运输管理 |
150 |
150 |
150 |
2140126 |
航务管理 |
29 |
29 |
|
2140136 |
水路运输管理支出 |
17 |
17 |
17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273 |
289 |
289 |
21499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 |
50 |
141 |
141 |
2149901 |
公共交通运营补助 |
65 |
65 |
|
2149999 |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
50 |
76 |
76 |
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64 |
2676 |
2676 |
21506 |
安全生产监管 |
164 |
276 |
276 |
2150601 |
行政运行 |
128 |
158 |
158 |
2150605 |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
36 |
46 |
46 |
2150699 |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
72 |
72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2400 |
2400 |
|
2150805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2400 |
2400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17 |
563 |
563 |
21602 |
商业流通事务 |
135 |
191 |
191 |
2160201 |
行政运行 |
80 |
101 |
101 |
2160299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55 |
90 |
90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482 |
372 |
372 |
2160501 |
行政运行 |
122 |
156 |
156 |
2160504 |
旅游宣传 |
8 |
48 |
48 |
2160505 |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
22 |
122 |
122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330 |
46 |
46 |
217 |
金融支出 |
100 |
20 |
20 |
21799 |
其他金融支出(款) |
100 |
20 |
20 |
2179901 |
其他金融支出(项) |
100 |
20 |
20 |
22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862 |
1558 |
1558 |
22001 |
国土资源事务 |
1850 |
1546 |
1546 |
2200101 |
行政运行 |
574 |
726 |
726 |
2200104 |
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 |
50 |
50 |
50 |
2200106 |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
85 |
85 |
85 |
2200111 |
地质灾害防治 |
17 |
43 |
43 |
2200112 |
土地资源储备支出 |
1060 |
60 |
60 |
2200113 |
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 |
49 |
49 |
|
2200114 |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
49 |
||
2200120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
4 |
4 |
|
2200199 |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
15 |
529 |
529 |
22005 |
气象事务 |
12 |
12 |
12 |
2200508 |
气象预报预测 |
2 |
2 |
2 |
2200509 |
气象服务 |
5 |
5 |
5 |
2200510 |
气象装备保障维护 |
5 |
5 |
5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72 |
221 |
221 |
22201 |
粮油事务 |
172 |
221 |
221 |
2220101 |
行政运行 |
131 |
172 |
172 |
2220199 |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
41 |
49 |
49 |
229 |
其他支出(类) |
11264 |
12265 |
2437 |
22999 |
其他支出(款) |
11264 |
12265 |
2437 |
2299901 |
其他支出(项) |
11264 |
12265 |
2437 |
232 |
债务付息支出 |
1005 |
2938 |
2938 |
23202 |
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 |
1005 |
2938 |
2938 |
2320201 |
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
1005 |
2938 |
2938 |
232020101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1005 |
1054 |
1054 |
232020104 |
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
1884 |
1884 |
附件4
自治县201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合计 |
115565 |
132661 |
122833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6884 |
42777 |
42777 |
30101 |
基本工资 |
9529 |
12659 |
12659 |
30102 |
津贴补贴 |
6307 |
9070 |
9070 |
30103 |
奖金 |
158 |
158 |
158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4062 |
4062 |
4062 |
30107 |
绩效工资 |
11322 |
11322 |
11322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506 |
5506 |
550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2578 |
43387 |
33559 |
30201 |
办公费 |
345 |
345 |
345 |
30202 |
印刷费 |
95 |
95 |
95 |
30205 |
水费 |
58 |
58 |
58 |
30206 |
电费 |
154 |
154 |
154 |
30207 |
邮电费 |
111 |
111 |
111 |
30208 |
取暖费 |
4 |
4 |
4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5 |
15 |
15 |
30211 |
差旅费 |
443 |
443 |
443 |
30213 |
维修(护)费 |
56 |
56 |
56 |
30215 |
会议费 |
78 |
78 |
78 |
30216 |
培训费 |
114 |
114 |
114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74 |
274 |
274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5 |
5 |
5 |
30228 |
工会经费 |
419 |
419 |
419 |
30229 |
福利费 |
62 |
62 |
62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3 |
203 |
203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142 |
40951 |
31123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809 |
26135 |
26135 |
30301 |
离休费 |
111 |
120 |
120 |
30302 |
退休费 |
12419 |
15736 |
15736 |
30303 |
退职(役)费 |
20 |
20 |
20 |
30304 |
抚恤金 |
532 |
532 |
532 |
30305 |
生活补助 |
112 |
112 |
112 |
30306 |
救济费 |
66 |
66 |
66 |
30307 |
医疗费 |
204 |
204 |
204 |
30308 |
助学金 |
9 |
9 |
9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889 |
2889 |
2889 |
30312 |
提租补贴 |
1670 |
1670 |
167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777 |
4777 |
4777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5892 |
2960 |
2960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5892 |
2960 |
2960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0982 |
10982 |
10982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82 |
82 |
82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140 |
140 |
14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4 |
4 |
4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0756 |
10756 |
10756 |
399 |
其他支出 |
6420 |
6420 |
6420 |
39999 |
其他支出 |
6420 |
6420 |
6420 |
附件5
自治县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 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 预算数 |
决算数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15580 |
4000 |
3944 |
县级基金支出 |
15580 |
4000 |
3868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650 |
640 |
640 |
城乡社区支出 |
15430 |
3848 |
3716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3930 |
2100 |
2318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50 |
149 |
149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225 |
225 |
44 |
农林水支出 |
3 |
3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125 |
125 |
30 |
年终结余 |
76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500 |
431 |
431 |
减:结转下年支出 |
76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150 |
149 |
149 |
净结余 |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327 |
327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 |
3 |
3 |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2 |
|
|||||
|
|
||||||
本年基金合计 |
15580 |
4000 |
3944 |
本年基金支出总计 |
15580 |
4000 |
3944 |
上年结余 |
调出资金 |
||||||
调入资金 |
|
||||||
|
|
||||||
基金收入总计 |
15580 |
4000 |
3944 |
基金支出合计 |
15580 |
4000 |
3944 |
本表不含省市专款(项)支出。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许 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138万元,占年初预算103000万元的57.42%,同比增长25.55%。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4219万元,同比增长17.16%;地税部门完成31085万元,同比增长63.74%;财政部门完成23834万元,同比下降2.80%。
按收入结构划分:一是税收收入完成34630万元,占年初预算61800万元的56.04%,同比增长57.52 %。其中:增值税3487万元,同比增长37.99%;营业税12087万元,同比增长129.22%;企业所得税1487万元,同比下降24.17%;个人所得税620万元,同比下降16.89%;资源税1909万元,同比增长259.51%;城建税1044万元,同比增长10.95%;房产税381万元,同比增长26.58%;印花税222万元,同比增长26.14%;城镇土地使用税304万元,同比增长2.01%;土地增值税4938万元,同比增长162.10%;车船税310万元,同比增长22.53%;耕地占用税5706万元,同比增长18.63%;契税2135万元,同比下降6.52%。二是非税收入完成24508万元,占年初预算41200万元的59.49%,同比下降2.44%。其中:专项收入1170万元,同比下降3.2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394万元,同比下降35.30%;罚没收入454万元,同比下降31.4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354万元,同比增长56.71%;捐赠收入500万元,同比下降5.6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44万元,同比增长132.00%;其他收入10592万元,同比增长53.82%。
按级次划分:县本级完成36003万元,同比增长10.57%;乡镇级完成23135万元,同比增长59.07%。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02826万元(不含省专款支出,下同),占年初预算202879万元的50.68%。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217万元,占年初预算139354万元的48.23%;补助下级支出25809万元,占年初预算36256万元的71.19%;债务还本支出9800万元,占年初预算10849万元的90.33%。
(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9万元,占年初预算16060万元的8.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68万元,占年初预算16060万元的7.9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526万元,占年初预算58206万元的74.7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566万元,占年初预算58165万元的50.83%。
二、半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积极应对“营改增”对县级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组织开展税源调查摸底,深入分析财政收入结构。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推动征管部门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加强收入征管,支持税务、国土等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充分利用全面实行“营改增”“间隙期”,加大对营业税征管力度,1-6月共入库12087万元,同比增长129.22%,促进了财政收入双过半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争取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凝神聚力促发展。一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上半年共争取落实8个(类)项目10.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转贷7.8亿元,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2.04亿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188万元,丹水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1154万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10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00万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专项1576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484万元。二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领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捆绑使用财政产业资金、调度资金和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把扶持资金与税收贡献、就业人员、扶贫项目等挂钩,支持县域重大产业、项目和企业发展,推动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三是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016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以实施精准扶贫为重点,将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与整合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对接,以全县精准扶贫规划为引导,以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为统筹主体,建立九大统筹平台,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10.1亿元。
(三)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一是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谨慎编制2016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二是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示。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上半年完成项目8个,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产业化项目5个,部门项目1个,总投资1996万元。五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以钱养事”经费投入,2016年县乡本级“以钱养事”资金预算460万元。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按学生人数和政策标准及时分配省拨公用经费,按月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二是认真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对省下达的2014年、2015年两个年度的中央资金预算,配合县教育部门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三是足额落实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政策,今年上半年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251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安排480万元。四是支持扩面征缴,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上半年征收入库社保费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16.2%,累计拨付各项社保费9779万元。五是加大卫生投入力度。上半年已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9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762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950万元。六是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二是深化税制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按要求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四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五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通过对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转账监控增加国库资金调控能力。六是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依法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上半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1059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3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8200万元,节约资金211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0.4%。七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和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八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上半年共完成33个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送审总造价48365万元,审定造价43896万元,净审减工程预算造价4469万元,审减率9.24%,节约财政资金4469万元。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实有税源小于收入任务的矛盾突出。受产业政策、市场变化及资源等因素的影响,锰矿、煤炭、房地产开发等原有主体税源逐渐萎缩,新的税收增长点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财政收入连续多年保持较高速度增长,收入基数抬高,年均增速高出GDP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变窄。
(二)全面推行“营改增”后,短期内会对我县财政收入增长产生一些不利影响。一是“营改增”作为一项结构性减税措施的出台,税基变窄、税率调整,地方财政收入必然减收;二是“营改增”全面试点后,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以及补缴的营业税,均由中央与地方实行50:50比例分享,由于我县营业税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增值税,新的收入划分办法,也会直接减少我县地方税收分享收入。
(三)兑现落实多项个人待遇的增支政策,财政刚性支出压力大。今年有多项涉及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个人待遇的增支政策要兑现落实,增加了财政刚性支出的压力。初步测算,兑现落实个人待遇政策,2013-2016年共增加财政支出10亿元以上,其中2016年需增加财政支出约4亿元左右。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及措施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围绕人代会年初确定的收入和支出预算,进一步加大收入组织和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的约束力,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目标抓财源,着力增强发展后劲。坚持不懈地抓好财源建设,一边抓收入,一边培植税源,在税收征管的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帮助企业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引进项目的落地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尽早建成、尽早见效,为经济发展蓄足后劲。继续完善财政收入激励机制和均衡入库机制,积极推进综合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盘活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使“死资产”变成“活资金”,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二)围绕政策抓争取,着力减轻财政压力。认真研究上级项目资金分配政策,紧紧抓住当前国家政策机遇和投资导向,在确保享受普惠政策的同时,力争进入特殊范畴。重点研究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优惠政策和项目,如财政转移支付、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抢抓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机遇,抢抓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陵山区开发、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重大改革机遇,抢抓国家“十三五”开局资金投向机遇,千方百计地争取省、市财政的关心支持,增加投入,为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围绕重点抓支出,着力提高保障能力。一是稳妥调度各项资金,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和津补贴发放。二是确保民生支出。加大教育和卫生投入,健全多元化的支农投入保障机制。三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筹措资金,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四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预算审批制度,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四)围绕改革抓精细,着力提高理财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修订和完善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把日常财政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财政支出管理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五)围绕规范抓监管,着力提高管理绩效。一是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强化对各类财政资金的动态监管,保障公共财政支出资金安全。二是对财政资金进行追踪问效,强化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按照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对相关财政业务活动、财政资金运用的合法性、有效性实施常规检查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附件: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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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6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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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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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完成数 |
占预算数%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完成数 |
占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03000 |
59138 |
57.42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02879 |
102826 |
50.68 |
其中:税收收入 |
61800 |
34630 |
56.04 |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39354 |
67217 |
48.23 |
非税收入 |
41200 |
24508 |
59.49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886 |
8868 |
59.57 |
|
|
|
|
公共安全支出 |
5240 |
2749 |
52.46 |
|
|
|
|
教育支出 |
33091 |
15726 |
47.52 |
|
|
|
|
科学技术支出 |
1167 |
385 |
32.99 |
|
|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26 |
713 |
35.19 |
|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00 |
3003 |
44.16 |
|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588 |
14629 |
43.55 |
|
|
|
|
节能环保支出 |
449 |
192 |
42.76 |
|
|
|
|
城乡社区支出 |
2544 |
1513 |
59.47 |
|
|
|
|
农林水支出 |
13534 |
7438 |
54.96 |
|
|
|
|
交通运输支出 |
2588 |
1148 |
44.36 |
|
|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09 |
152 |
72.73 |
|
|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708 |
223 |
31.50 |
|
|
|
|
金融支出 |
60 |
|
|
|
|
|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876 |
434 |
49.54 |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898 |
314 |
34.97 |
|
|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207 |
78 |
37.68 |
|
|
|
|
其他支出 |
17004 |
8875 |
52.19 |
|
|
|
|
债务付息支出 |
3449 |
748 |
21.69 |
|
|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30 |
29 |
96.67 |
|
|
|
|
(二)补助下级支出 |
36256 |
25809 |
71.19 |
|
|
|
|
(三)上解上级支出 |
16420 |
|
|
|
|
|
|
(四)债务还本支出 |
10849 |
9800 |
90.3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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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16060 |
1389 |
8.65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16060 |
1268 |
7.90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150 |
67 |
44.67 |
城乡社区支出 |
15910 |
1216 |
7.6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 |
14435 |
962 |
6.66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50 |
52 |
34.67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235 |
29 |
12.34 |
|
|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130 |
20 |
15.38 |
|
|
|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510 |
158 |
30.98 |
|
|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600 |
153 |
25.5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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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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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
58206 |
43526 |
74.78 |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
58165 |
29566 |
50.83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0990 |
13297 |
63.3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3687 |
11459 |
48.38 |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1127 |
545 |
48.36 |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994 |
313 |
31.49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8062 |
5166 |
64.08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8030 |
3850 |
47.95 |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427 |
494 |
115.69 |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861 |
446 |
51.80 |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193 |
102 |
52.85 |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191 |
46 |
24.08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 |
16354 |
14666 |
89.68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
15775 |
9005 |
57.08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2165 |
1993 |
92.06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2015 |
1066 |
52.9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8888 |
7263 |
81.7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6612 |
3381 |
51.13 |
说明:本表不含省市专款(项)支出。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决定
(2016年8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8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审计局局长雷明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议认为,自治县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审计工作依法规范、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在深化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自治县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可行的整改措施。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会议特作如下决定:
一、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部署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列出整改责任清单,完善审计整改督办检查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销号,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财政仍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要继续严格支出管理,坚持有压有保,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重点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要压缩非生产性和非法定支出,优化支出结构。要加大财政出借资金的清收力度,制定清收计划,落实清收责任,力争应收尽收。
三、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持续加强后备财源建设。在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后备财源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招商引进,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着力培育一批县域骨干财源项目。坚持广辟财源,统筹抓好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实力。
四、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政府及其各部门要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类,举一反三,坚持未雨绸缪,关口前移,针对近几年审计发现的薄弱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制定管根本管长远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做到依法理财。同时,对问题严重的要落实责任追究制,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本决定的执行情况,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三个月内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31日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雷明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县审计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主要审计了预算执行、部分乡镇财政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等惠民资金,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15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职,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总体上看,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强化收入征管,实现收入平稳增长。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201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5.2%,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领作用,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项目和企业发展。先后为37家企业提供应急调度资金27800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融资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建立统筹使用项目平台8个,统筹项目47个,落实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49634万元,支持“五个一”农业特色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丹水新区和教育园区等项目建设。
——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全县财政拨款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692万元,同比下降31%。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民生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2015年民生支出完成169835万元,同比增长15%。
——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流程》(长政办发〔2015〕17号)要求,将审计整改纳入县政府督查事项,自治县审计局加强了跟踪检查,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总体来看,整改效果较好,已归还原渠道资金、补征税款及收入入库等增加财政收入4110万元,督促拨付资金2412万元。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人大批复数91100万元,财政预算执行数91102万元,审计认定数91102万元。
2.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人大批复数199357万元,财政预算执行数195519万元,审计认定数195519万元。
(二)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20354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5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19万元,调入资金65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680万元。
2015年县级财政总支出195519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83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8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89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900万元。
2015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795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加上以前年度赤字挂账4675.57万元,累计财政赤字4675.57万元。
(三)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县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4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9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52万元。
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6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7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9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7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1.支出政策实施情况。2015年本级预算支出安排原则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各项政策性支出全面落实。基本支出按现行政策给予了保障。对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事项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改进了预算分配机制,不再按挂钩办法确定预算支出额度,其重点支出予以优先安排保障。对已出台的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重点和民生支出政策,需要本级配套或按标准列入预算的项目,均已预算落实。
2.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保重点支出。安排教育支出35389万元,使基础教育、干部继续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安排科学技术支出4533万元,同比增长33%,推动了我县科技事业发展;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7万元,用于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再就业以及残疾人五保户弱势群体等事业发展。安排农林水等农业支出5971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病虫害控制、防灾救灾、农村公益事业等事业发展。
保重点投入。投入4000万元建设资金,用于开发区的项目场地平整、排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红业建材、钟宜钢构、兴源矿机、老巴王科技孵化器等一批项目正式投入运营。投入2000万元城市建设资金,用于城区何家坪亲水平台铺装、清江大道综合改造、廪君大道排水整治、白氏坪片区东线配水管道、永和坪排洪明渠等项目建设。项目的建成不仅使城区主要道路环境得到了改善,而且还解决了秋潭路、白三路、永和坪赴南溪至清江防水防涝问题。
(五)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结转至2016年使用资金379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26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万元、农林水支出25万元、其他支出775万元。
(六)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5年省下达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69913万元,在年初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中与本级收入一起统筹安排支出。2015年省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181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57391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2418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78万元、教育支出129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6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8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4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5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302万元、农林水支出272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8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7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45万元、其他支出14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6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0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5万元)。
(七)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期初债务余额为183720万元。
2015年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当年新增债务66000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64000万元,县城区供排水建设项目贷款2000万元。目前,项目正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015年偿还债务56603万元,其中:债券置换20900万元,已批准贷款尚未提款调减3175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或调整3953万元。
2015年我县政府债务期末余额为1931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805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065万元。债务余额在省政府下达限额140715万元以上。
(八)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全年从预备费中安排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都镇湾镇赵家岩岩崩抢险、资丘镇乱石窑滑坡治理、鸭子口乡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等支出,结余资金435万元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九)超收收入安排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5年预算安排收入任务9110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91102万元,与预算任务数基本持平。
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32万元,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内,目前尚未安排支出。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逾期未收回4500万元。其中:纽斯达公司300万元、昌生茶叶公司600万元、中亿玻璃400万元、宏信实业2300万元、清江古城500万元、葛美生物科技100万元、新美食品300万元。
2.至2015年末财政总预算暂付款74634.83万元未处理。其中:土地出让金超支挂账12608.32万元、历年累计赤字挂帐4675.57万元、应列未列往来挂账57350.94万元。
3.非税收入517.23万元未上解国库。其中:政府性基金99.29万元、专项收入146.5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9.74万元、罚没收入73.6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6.46万元、其他61.5万元
4.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没有优先确保基本支出。现行政策规定五项奖励性补贴未纳入部门预算,年初预算基本支出85291.39万元占县本级支出的47%,其保障水平较低,导致多数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编制不规范644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事项中预算项目支出5931.56万元。
(3)财政代扣集中划拨款项244万元的预算指标未计算到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财务账面未反映该部分财政拨款收入。
5.审计抽查45个行政单位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34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7693.63万元;二是19个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缴存到实有资金账户1026.15万元;三是39个单位超过现金结算起点使用现金结算支出3049笔、金额1551.81万元;四是预算单位少记、错记、未记财政拨款收入29192.97万元。五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2个单位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2个单位会计凭证摘要记录反映不明晰,只有1个字或2个字,涉及710行记录借方金额10282.82万元、贷方金额8846.27万元。18个单位使用的78个会计科目名称中文字错误79处,1个单位使用会计科目名称错误10个。
(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1.税费未及时入库1785.97万元。其中社保基金收入待解专户年末未及时入库197.51万元、年末征收税费未及时入库25.57万元、延压税款4天及以上1562.89万元。
2.税收征管政策执行不严。其中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欠税727.13万元,未按规定征收相关税费29.54万元,未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多收小微企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4.96万元,违规减免滞纳金101.56万元。
(三)部分单位及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
1.违规使用资金210.5万元。涉及单位有县农机局、县农机监理站、县水电设计院。
2.支出票据不合规473.94万元。涉及单位有县农机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供销联社、贺家坪镇政府及镇财政所、火烧坪乡政府。
3.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1.44万元。涉及单位有县供销联社、县职教中心、县路通公司、贺家坪镇政府。
4.未按规定处置资产331.32万元。涉及单位有县交警大队、县清江水电国资公司、火烧坪乡政府。
5.违规转移支付费用57.25万元。涉及单位是县水利水电局。
6.小型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未实行政府采购653万元。涉及单位有县水利水电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火烧坪乡政府。
7.预算外资金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管理630.01万元。涉及单位有县公路局、县职教育中心。
8.扩大支出范围10.73万元。涉及单位有火烧坪乡政府、县公安局、县招商局。
(四)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计划完成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2014至2015年我县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任务8.02万人,其中: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下达目标任务6.77万人,县政府2015年下达目标任务1.25万人。截止2016年2月底,实际完成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任务7.33万人,仍有0.69万人的任务未完成。
(2)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没有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分级下拨后存在层层滞拨问题。如:2014至2015年榔坪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86.79万元,资金通过县财政局、县水改办、镇财政所、村级财务到施工单位,截至2016年2月该镇2个年度的项目基本实施完毕,结存的项目资金扣除质保金后仍结存283.79万元,没有及时拨付。
(3)支付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不规范。2015年大堰乡将2014年度农户分散建池“以奖代补”资金,转入集中供水工程承包人钟光胜个人银行账户,钟光胜收到补助资金后3个月之内没与农户兑现。截至2016年3月,由钟光胜承包的集中供水工程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共计支付钟光胜项目资金217.2万元,占合同价款222.63万元的97.56%,预留工程款金额低于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4)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88.33万元。贺家坪镇政府将饮水安全资金75.1万元分别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用水协会注册及验资费用、村委会建设,贺家坪镇七里坪村用饮水安全资金发放村组干部电话费及误工工资1.2万元,贺家坪镇堡镇村、中岭村分别将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结余7.53万元、4.5万元转作村积累。
(5)部分工程项目或给水管材等材料物资,违反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法规,涉及金额57.78万元。其中少部分项目或给水管材等材料物资没有实行招投标52.05万元,县水利局对给水管材的供应数量、价格等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格,多支付管材款5.73万元。
2.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1)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方面。未按规定及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一是截止到2016年2月,我县公布的192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有“非行政许可审批”11项。二是民政局社会团体筹备、住建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在省级目录之列。
(2)县物价局超出省政府核定的收费项目目录范围收取价格认证费4万元。此项目为已经停止、取消的收费项目。
(3)公职人员违规在5个协会、学会中兼职。
(4)部分民营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进展较慢,未按计划完成任务。长阳云榭村庄旅游区项目为2014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4000万元, 截止2016年2月底工程还未开工。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于2014年3月经县发改局审批立项建设,总投资23500万元,计划2015年6月前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时,项目还在前期规划设计中。二是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不能按期完工。湖北三品源茶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改造项目为2014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1500万元。项目计划2014年10月开工,2015年10月完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2015年8月,至审计时只完成了厂房的主体结构建设。山羊养殖加工项目为2014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8000万元,至审计时该工程还未开工。三是因市场前景影响项目落地建设。资丘镇桂花街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为2015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截止2016年2月底,该项目还在申请报批建设相关手续。四是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影响项目进度。高家堰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为2014年、2015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350万元,计划2012年8月开工、2014年7月完工,实际开工为2013年9月,由于引水隧洞工程地质不良,施工难度大,到审计时尚未全部完工。
(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未完成。我县2014至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11.49万亩,截止2016年2月底,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24万亩,还有8.25万亩的任务未完成。
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一是龙舟坪镇朱津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未及时开工,该项目建设规模6000亩,资金900万元,由县移民局实施。2015年3月省财政厅批复后到2016年3月,一年时间该项目未进行招投标,主体工程尚未施工。二是项目建设未按时完工。县国土局实施的高家堰镇等三个乡镇、磨市镇等两个乡镇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市国土局于2014年1月下达计划,直到2016年1月工程才开工。从申报到开工,环节多、历时长,从下达土地整治项目计划到项目开工实施,时间跨度达2年之久。
3.2013年至2015年9月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挤占挪用退耕还林项目资金165.47万元。其中县林业局挤占挪用110.75万元,用于单位经费周转及弥补机关经费不足,县农业局在项目资金中列支机关公用经费17.99万元,都镇湾镇、鸭子口乡等所属相关单位挪用36.73万元。
(2)县林业局改变资金用途,将退耕还林及低产林改造资金154万元用于白下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在工程项目实施中采取非法转包方式套取专项资金34.10万元。
(3)虚报项目验收拨付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及后续产业发展资金82.18万元,其中虚报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面积700亩、19.95万元,虚报、虚假、虚增验收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面积2738.6亩、62.23万元。
(4)非退耕还林村农户安装生物质炉992户、安装太阳能22台,享受补贴61.72万元。
4.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套取新农合基金43.26万元。其中异地参保本地参合人员重复报销医疗费套取新农合基金12.37万元,医院将由院方负担的患者医疗费用(医患纠纷)向县合管办申请报销套取基金19.92万元,他人致伤患者医疗费用在基金中报销7.34万元,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套取基金3.63万元。
(2)管理不规范。一是大病商业保险制度执行不严,未及时赔付医疗费用23.79万元。二是重复参保参合13132人造成参合人重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512.79万元和新农合保险费91.92万元,用基金重复缴纳居民大病保险费58.11万元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费26.26万元,在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中选择性报销医疗费42.98万元和25.54万元。三是未将新农合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2164.95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3个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2010年至2014年12月,县民族文化研究会未经公开招投标指定湖北长阳劲林石材工艺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龙舟坪清江亲水平台建设诗词艺术长廊工程项目157万元。2013年12月,县林业局将白氏坪高速出口至白氏雄关公路沿线绿化工程直接发包给下属的兴林造林绿化队,合同金额154万元。2014年1月,中小河流整治项目部(何家坪)支付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50万元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2.县公路局路通公司违规出借资质于15个工程项目,收取其中10个工程项目管理费44.79万元。
3.工程项目存在违规转包行为。洞湾大桥加固工程于2010年招投标,由县路通总公司中标,中标价175万元。至2014年正式施工时县路通总公司变更合同,由钟品文个人承建,合同价114万元,实际付款114.75万元。火烧坪乡计生服务中心工程于2012年4月经公开招投标,由长阳隔河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202.8万元。2012年4月,隔河岩建筑公司授权委托火烧坪乡城建中心职工余文献为隔河岩建筑公司代理人,负责该项目组织施工、工程决算及结算等相关事宜,其工程款记入余文献个人账户。
4.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证不及时。其中已竣工白氏坪小区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向王台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津洋口市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有些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各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健全科学合理的支出定额定员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遵循先有预算、后有开支,强化“无预算不支出”的理念,严格按照预算及时足额拨款,促进建立全面、规范、高效的预算制度。
(二)建议进一步深化国库支付改革。加强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监管,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完善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建议进一步高度重视财源项目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状大巩固现有财源;充分利用市场需求和政策条件,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精心培植后续财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严格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负责人的入职管理。要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要强化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基层财务规范化建设水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赞雄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各位领导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6年上半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及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和关注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98件,审结、执行各类案件796件,总结案率61.33%,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增加407件,结案增加280件,总结案率提高了3.44%。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64件,审结5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已结刑事诉讼案件涉及25个罪名和82名被告人,侵财犯罪、交通肇事犯罪、故意伤害犯罪仍属多发性犯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判处三年以上(包括三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9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47人,判处拘役11人,其中宣告缓刑18人,2人被免于刑事处罚,1人被单处罚金。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影响的暴力犯罪活动,着重进行专项打击,提高群众安全感。加强对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着力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今年4月,我院妥善审理李某某寻衅滋事一案。6月3日,被告人李某某被我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该案是我县首例因非正常上访而寻衅滋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对于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有着积极作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惩治犯罪和司法人性化相结合。对于累犯和多次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对于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违法犯罪依法从轻处罚。
加强民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26件,审结541件,结案率为65.5%,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收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48件,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89件,结案率比去年提高4.6%。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良性经济发展环境。在审理涉及企业发展的民事纠纷案件时,兼顾企业发展需要与当事人诉求的平衡,为企业提供发展后劲。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稳控作用,加强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事前。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民生问题,着重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纠纷案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民工维权等类型案件,倡导社会公德,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推动依法行政。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4件,审结7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积极稳妥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上半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结案6件。构建“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新途径。既保证行政行为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受理各类非诉行政审查案件3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3件。
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4件,执结194件,执结率49.24%,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收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58件,执结数比去年同期增加92件,执结率比去年提高6.02%。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托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第一时间对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上半年,所有执行案件全部进入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财产情况清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上半年,执行案件相比去年同期增幅达60%。院领导亲赴执行一线,带头攻坚,主动承担执行风险高、执行难度大的案件,着力化解执行压力。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上半年,我院对7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有效的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有多人迫于“黑名单”的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执行义务。集中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确保执行款依法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责任,践行司法为民,全面树立司法公信
围绕矛盾化解,强化信访工作。上半年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1件,其中来信11件,来访97件。院长接待来信来访45人次,上级单位交办5件,已办结3件。加强源头治理为根本。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清仓见底,一抓到底”,认真落实诉访分流,将信访纠纷引入法治化轨道。强化信访工作责任,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判后答疑等多种方式,因案施策、因访施治,成功化解多起信访案件。加大对非正常上访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强化矛盾排查,对可能存有信访风险的案件进行逐一筛查,及时掌握动态,做好稳控预案。
围绕质效提升,细化案件管理。坚持案件质量常抓不懈,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管控好案件流程和重要节点,实时进行跟踪分析。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做好督促整改工作。每月召开审判管理暨矛盾排查例会,对照《审判管理通报》,补齐短板,努力做到考核指标整体均衡。建立双向压力传导机制,依托每月的审判管理例会,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压力传导机制,院领导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可以到达每一位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手中,院领导也能及时掌握审判执行的工作情况。加强案件评查,细化评查标准,通过案件评查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上半年,共评查案件546件,发现案件瑕疵20余处。
围绕机制创新,践行司法便民。覃发国工作室是我院创新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基层矛盾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而搭建的一个沟通交流平台。上半年,工作室加强了各乡镇矛盾排查工作,协助相关基层维稳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在乡镇开展巡回指导工作,初步建立了工作室与人民调解组织沟通联动机制,有效形成稳控合力,全面提升基层调解组织整体工作水平。工作室还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引导群众采用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上半年,工作室已为150余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围绕权益保障,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上半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3人,3名未成年被告人被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和拘役五个月;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民事案件11件,结案9件;受理婚姻家庭案件67件,结案39件。深化青少年维权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注重教育挽救,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延伸审判职能,关注少年犯的成长,用有温度的司法工作温暖每一位少年犯,让他们重新找到人生目标,重塑自信,回归社会。妥善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纠纷,注重加强调解,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今年六一儿童节,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冒着大雨,奔赴榔坪镇秀峰小学为孩子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向学校捐赠了课外书籍和文具,并与留守儿童面对面进行交流。
围绕旅游发展,着力景区软实力建设。为给我县创造良好的旅游法治环境,景区巡回法庭强化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参与景区旅游环境整治工作。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都镇湾法庭和都镇湾派出所在武落钟离山景区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游客依法维权意识,促进景区整体旅游环境的优化。
(三)夯实基础,强化队伍建设,平稳推进司法改革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干警为民司法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法院形象,严格政治纪律、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纯洁法官队伍,加强队伍整体建设。
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全面开展学习。根据“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准确把握学习内容、主要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把握学习要求,做好模范引领。要求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扎实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支部为单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全院党员深入开展学习。7月1日,我院召开了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边学边改。坚持带着问题学,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解决个别干警法治信仰不坚定、职业认同感下降、进取心不强等问题,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能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打造一流法院队伍。抓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做到对党忠诚,廉洁自律,勇于担当。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整顿“四风”问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从日常工作纪律着手,狠抓上下班考勤和日常工作纪律。开设道德讲堂,加强干警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各类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篱笆。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整体功能升级。基础建设全面提速。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位委员的关心和支持下,我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正式动工新建。目前,附属设施建设和基础浇筑已完成,主体工程已修建至地上一层。着手建设执行指挥中心,为执行人员配备执行单兵系统,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司法公开。透明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4月28日,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并为庭审活动点评打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着力在培训及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上下功夫,全面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率。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
提高干警思想认识,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去年年底,我院30名入额法官通过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并最终通过公示确定。今年4月,我院围绕入额法官的配备打造了8个审判团队,按照2∶1∶1(两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司法辅助人员和一名书记员)的人员比例配齐配强审判力量,院领导全部配备到各个审判团队,有效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4月14日,院长亲自办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实现院领导向主审法官的身份转变。目前,我院所有入额院领导全部到审判执行一线参与办案,不仅充实了审判力量,也给审判执行全局工作带来了积极效果。今年上半年,6名入额院党组成员和2名专委已承办各类案件38件。今后,我院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坚定不移的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院还坚持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带领泉水湾村民脱贫致富。我院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泉水湾村担任第一书记,谋划产业布局,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扶持优质产业,加强造血功能。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外出考察和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大会,最终确定把发展“银杏种植”作为泉水湾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帮助建立银杏种植专业合作社,带领村民发展银杏种植。目前,泉水湾村银杏种植规模达720余亩,建成示范基地200亩,树苗成活率达到95%。上半年,村民已与合作社签订了2000亩的银杏种植合作意向,银杏初加工厂正式申报,预计今年年底即可开工建设,银杏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初具雏形。完善基础建设,搭建发展平台。今年,泉水湾村17.5公里道路硬化工程已开工建设,投资30余万元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启动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泉水湾村争取到了河仁慈善基金会联村扶贫项目的帮扶,三年时间将得到300万元扶贫慈善基金的援助,全县仅有四个贫困村争取到该项帮扶资金。
上半年,在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司法改革新环境下,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涉诉信访压力仍然较大。院审判法庭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很大。案多人少的矛盾依旧存在,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下半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公开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执法办案,增强司法能动性
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执法办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打造科学化、人性化的少年审判模式。创新景区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把景区法庭打造成长阳旅游名片。进一步深化覃发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室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强化监督,及时纠正纪律作风问题,确保公正司法。加强绩效考评,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审判效能。推动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阳光司法。
(三)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审判质效
加强审判动态分析和案件流程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实行红黄牌通报制度和差错案件追究制度,继续在全院开展优秀庭审、优秀文书评比活动。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完善评查标准,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案件评查在促进审判质效中的积极作用,针对案件评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院整体功能
加快审判法庭项目建设步伐和后续配套资金的争取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的建设好。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科技含量,在“互联网+”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司法公开透明度,实现科技创新推动法院工作良性发展。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颂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报告上半年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我县建设都市后花园和创建低碳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坚持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全县大局工作
围绕长阳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服务措施,维护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全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针对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转型升级压力大等困难。一方面,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书面汇报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举措,强化协调,争取支持。另一方面,牢固树立服务、保障、支持、维护的理念,制定《落实“鄂检十条”的八项措施》,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发展问计问需。与20家非公企业实行结对联系,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同时注重通过履行检察职能为企业保驾护航,依法打击危害经济秩序类犯罪,为非公企业撑起法治“保护伞”。
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工作队入驻渔峡口镇沿坪村开展扶贫工作。48名干警通过走访474户1650人,确定结对帮扶对象59户。结合村情制定《沿坪村精准扶贫三年规划》,培育主导产业,为该村较快较好发展服好务。向帮扶村捐赠电脑等设备、投资2万元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面对今年六月来的暴雨灾害,及时拨付5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全面服务发展建设。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引导干警加强对建设都市后花园和全省低碳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决策的学习和理解,切实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贯彻平安长阳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件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件34人,不批准逮捕9件15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追捕漏犯1人,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2件,听取律师意见5件,提前介入案件2件,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补充侦查意见21份;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5件66人,提起公诉34件48人,不起诉8件10人,侦查机关撤回3件8人。及时办理在全县社会影响大、人民关注度高的长期缠访、闹访者李长双寻衅滋事一案,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6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非法利用“伪基站”、“假网站”等实施的造谣传谣、盗窃、诈骗等犯罪1件2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与县教育局、学校等单位联系,运用一套“护苗”方案,N个平台或工作室为保障的“1+N”模式,建立未成年常态化保护和预防机制。
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社会矛盾,实行视频接访等方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妥善处理来信来访46件次,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人开展释法说理,促使息诉罢访,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给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15000元;全力筹备“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
三、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总体部署,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力服务专案工作。继续全力支持中央专案办理工作,抽调干警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了侦查、起诉、认罪伏法、技术支持等工作,得到了上级党委和政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在近期的中央专案总结表彰中,我院单位和1人分别被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一等功、个人一等功,5人被宜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检察院分别授予个人二等功,7人次和1个办案组分别被宜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加强与县纪委对接。贯彻精准扶贫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2件3人,立办渎职侵权犯罪1件1人。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拓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调研工作,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精准度和有效性,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7次,以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为契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8次,预防工作实效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四、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贯彻法治长阳建设部署,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共开展侦查监督3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开展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检察3件3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1件1人,维护监管秩序、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提高社区矫正效果。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4件,其中收监执行1人。
强化民事和行政检察。探索跟踪监督、专项监督等形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拓展民事行政监督线索来源,走访包括县人民财产保险、中华、天安等保险公司,并查阅相关案卷51本,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件。
五、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强化检务保障
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提高严格公正司法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人员分类定岗、司法责任制的落实。3月1日,首批17名入额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目前,未入额的32名干警也一一分类定岗。机构编制上划、财务统管等相关工作均已按时完成。改革之后,检察长亲自办案,检察官尽职尽责,检察改革效果初现。
高度重视检务公开。深化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7件,公开法律文书7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件。构建“互联网+检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法治能量,注重以案释法,增强普法实效性,促进全民守法。
强化综合服务。我院侦查技术大楼、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侦查信息运用平台等基础设施已于2016年初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办案需要及时对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办案设施进行更新,认真做好文秘、信息、宣传、督办等各项工作,检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
六、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案件管理工作。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提高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功能,统一受案、录入分流,统一送案审核、移送案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份,流程监控口头提示35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13人次;诉讼违法线索备案管理12件。
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一方面,积极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府和我院牵头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会,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考评范围内。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强化案件录入工作,目前行政机关已移送案件5件,促进依法行政。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的决定。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细化办理程序。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努力改进检察工作。如:我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八项措施,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王功平主任的批示,王主任认为我院主动作为,制定的“八个一”具体措施,管用实在,要求在全县大力宣传推广。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按规定将4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
七、依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硬实力、软实力和战斗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建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重温入党誓词,通过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辅导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强化素质能力培训。深化全员教育培训,以检察业务、司法改革为重点,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培训检察人员12人次,以入额检察官培训、干部公共管理(MPA)核心课程培训为抓手,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条线的全员岗位练兵、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检察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和司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以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务督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线索管理、涉案财物统一管理等制度,防止违法违规办案;从严管好队伍,修订完善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津补贴规范清理工作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促使干警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改革、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多重司法改革任务叠加,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自身不足,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长阳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突出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围绕扶贫攻坚、环境保护等开展专项工作。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对重点问题的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三)依法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贯彻中央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求,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推动源头治腐。
(四)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全面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加大对有案不立、滥用强制措施、裁判不公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完善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增强司法改革效果。深化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工作,使改革落地生根、实现预期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继续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保持正风肃纪强气场,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长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卢井一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长常文〔2016〕9号)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的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30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对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并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细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修订完善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长政办发〔2016〕56号),明确行政首长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部署,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二是持续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年初制定了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长政办发〔2016〕25号)。全年安排集体学法6期,目前已完成《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三是建立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联系点(长政办发〔2016〕24号)。每名县政府领导联系一个乡镇和一个县直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县政府领导与联系点各自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规定联系领导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2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联系点工作现状,指导联系点开展法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了法律顾问智库。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长政发〔2016〕15号),要求2016年底前,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全面形成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和履职要求,选聘条件和程序,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保障等内容。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资源,强化了对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加强了对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政府和政府部门新形势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所有行政应诉案件均由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有效促进了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
二、关于“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与服务,致力于打造服务型政府。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县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所有审批事项基本实现了应进必进。11个乡镇都已设立便民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民政、计生、人社部门明确为常设办事窗口,国土、林业、城建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大厅设立综合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统一编制了服务指南,实行规范化管理。印发了《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下放登记审批权限,实现了企业名称核准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原先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完成、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行政审批许可、便民服务事项8.4万余件,按时办结率为99.7%。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政务。推行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对69项村级代办事项编制服务流程,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更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完善了县、乡镇、村(社区)外网申报、内网办理的服务模式,实现了窗口与部门的网上审批互动,同时方便了服务对象查询和下载相关资料,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四是改革审批模式,积极服务经济建设。组织县审改办、县发改局等13个单位,就加快全县项目建设步伐、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进行了专题研讨,对项目立项实施预审制,进一步优化了政府审批项目层级,简化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通了招商引进工业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绿色通道”。积极开展项目网上申报,率先利用省联审平台实现网上审批工作,实现网上受理、分办、审核、结果全程透明服务,提高了审批效率。上半年累计为38个项目单位快捷办理了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投资总金额21.9亿元。
三、关于“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力量和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按照自治县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执法工作着力点向基层倾斜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如县交运局将执法力量向乡镇倾斜,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执法力度。县安监局通过领导联矿,干部驻矿的方式,加强安全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围绕监管能力建设主线,实行局领导联所、机关干部驻所制度,驻所干部每月到所参加工作2天以上,在实践中指导基层干部开展监管工作。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将基层所执法人员纳入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采取先进所扶助后进所的方法,从先进所借调人员到后进所帮助工作,安排后进所人员到先进所跟班学习,促进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建立年轻干部帮带责任制,从思想政治、业务工作等方面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二是坚持凡进必考,充实高素质执法人员。严把进口关,对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外,一律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今年县司法局通过公务员招考方式补充了4名基层司法人员。县工商局补充4人到基层分局。全县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补充6人到基层执法岗位。三是开展基层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以全省统一换发行政执法资格证为契机,组织乡镇各站所及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开展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同时,组织所有乡镇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县林业局定期组织乡镇执法人员集中进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县食药局坚持一季度一培训,对食品药品快速检测、食品药品相关法规进行集中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所有乡镇人员参加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系统法规及履职尽责相关内容的教育培训班,并全部通过了颁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的业务知识考试。
四、关于建议重点抓好的三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参与法院庭审旁听制度”问题
在征求人民法院意见后,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规定》(长政办发〔2016〕103号),要求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中从事执法或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每年有计划地旁听人民法院法庭庭审,提升自身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目前,县法制办已经组织3次共13人旁听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诉讼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关于“解决农村小额财产公证不能在乡镇办理”的问题
由司法局牵头,会同涉关银行认真研究了继承法、公证法、公证法实施细则和银行取款操作规则,县司法局、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湖北省长阳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阳县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小额存款继承公证有关事宜的通知》(长司发〔2016〕10号)。《通知》决定将农村1万元以下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办证地点下移,由各乡镇营业网点和公证处共同办理,农村居民办理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只需在乡镇的营业网点办理即可,且小额存款遗产继承公证免收公证费,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问题
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多举措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年初,按照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县法制办会同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我县“两法衔接”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55号),要求各执法单位要建立“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联系,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同时,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列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内容。二是强化责任,着力推动。5月,组织召开了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各职能机关和部门职责任务,推广先进经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7月,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进行了通报。三是搭建平台,加强交流。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较短时间内全县在过去15个单位的基础上新增16个重点执法单位与检察院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31个重点单位“两法衔接”全覆盖。1至8月共录入案件信息18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5件。主动移送公安机关7件。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6年8月31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
自治县公安局政委 宋方军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5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12月28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
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是法律赋予的职责,近年来,我县坚持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不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突出农村群众、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每年集中编印《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由基层交警中队牵头,依托乡镇交安办、村级专班和交通协管员(社区网格员)发放到每一个居民家庭,提升了全社会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突出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养成教育,在每年春、秋季学校开学时段,组织民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辅导讲座,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万人签名,举办交通安全知识有奖征文;公安、教育部门联合将《学生交通安全须知》“十不准”提示内容印制到学生练习簿封底,每学年印制数量达到200万册;以“122交通安全日”为载体,通过印制标语、编排展板、编印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针对冬、夏季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统一编辑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通过乡(镇)、村、组干部和治安中心户“民情通”终端和电视、网络、微博、手机短信平台发布信息,实现了交通安全信息提示全覆盖;在县电视台开辟“平安出行”、“交通违法曝光台”专题栏目,每周定期播报,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升了市民的安全意识。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力度”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关注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秩序管理,尤其在开展“三城”联创工作中,狠抓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按照一月一次研判、一周一次行动的勤务布局,突出规范车辆、行人通行等重点,加大机动车乱停乱靠、左侧停放、逆向行驶、客运车随意停靠上下乘客和货运车辆禁行时段通行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今年春运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龙舟坪城区及津洋口集镇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确定每周开展一次查缉酒驾行动,今年截止7月,全县共查处酒驾87起,查处其他违法行为2127起,暂扣机动车230余辆,行政拘留25人。7月27日,龙舟坪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蹲点抓获4名无证驾驶无号牌公路赛摩托车违法驾驶人,依法给予处罚,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无证营运‘面的’的治理力度”
6月份以来,县政府正式启动为期5个月的打“五非”整治行动。公安局部门针对龙舟坪城区和津洋口、白氏坪集镇交通秩序情况,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抽调30名交(协)警和10名保安队员,于7月10日开始专项整治行动,将相关规定内容录音全天候播放,提示告知市民到公交站点乘车,并同运管部门一起,加大对无证营运“面的”车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查处涉及“面的”车、公交车辆交通违法行为562起,暂扣车辆206台次。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力度”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在维修、完善原有城区红绿灯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基础上,重新施划清江大道标线6000余米,对客运站出口新增一组灯控设施,在龙舟大道进城入口和505质监局路段分别增加一块LED显示屏,在城区交通违法处理点设置一处交通违法曝光台。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自5月初开始,对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计满12分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督促到城区参加5天路面执勤,参与执勤交(协)警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3个月来,共有80余名交通违法当事人参与协勤,让他们受到了实打实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针对清江大道个别商业门面擅自拆除6块隔离护栏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在第一时间上门向违法业主宣传法律法规,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保障了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完备。
今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市民安全出行的要求越来越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配套建设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大力查处违法行为,着力打造一个便利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测评票
共发出测评票23张,收回23张。测评结果如下:
测 评 内 容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 满 意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
23 |
0 |
0 |
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
23 |
0 |
0 |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年8月31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余斌同志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
王功平 张武先 李晓英 田国亮 刘春阳 向紫玉 刘光红 李书华 覃建国 黄其楷 向黎明 董 墉 赵毓潮
覃守甫 曾丽宇 朱琼英 肖 筱 郭荷香 毛爱平 李 敏
请假:田文大 郭永金 秦道军
列席:
田大甲 王赞雄 彭颂东 宋方军 万 丹 赵运红 王兴志 肖兴由 何运嵩 汤吉阶 漆昌锦 刘晓云 卢井一
许 冰 雷明金 刘小红 戚新宜 李作信 李世勇 吴建平 吕 卫 刘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