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查2017年县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报告;
二、传达近期全县召开的一系列会议精神;
三、听取关于省、市人大常委会“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工作部署暨现场推进会的汇报,讨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讨论分配到长阳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在长阳选举的市人大代表分代表小组情况;
四、听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五、听取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六、讨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重点旅游项目的视察意见;
七、讨论关于县城区停车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八、讨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听取关于修改《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外出考察学习情况的报告;
九、讨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测评暂行办法(讨论稿);
十、讨论人事任免议案;
十一、讨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相关事宜;
1.会议时间: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2.地点:综合办公大楼3288会议室;
3.建议议题:(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通过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决议(草案);(5)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停车场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6)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一审);(7)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测评暂行办法(草案);(8)人事任免;(9)其他。
4.会议列席人员:
(1)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职县级干部、各工委负责人、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3)自治县政府办公室、住建局、扶贫办、文体新广局、交运局、司法局、林业局、卫计局负责人;大堰乡、榔坪镇人大副主席;宜昌市六届人大代表:张元奎(自治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林金燕(女,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股长);自治县九届人大代表:汪红卫(自治县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田丰华(龙舟坪镇财政所所长),赵高峰(龙舟坪镇合子坳村党支部书记),黄德香(女,大堰乡桂花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5.常委会会议结束后,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武先同志作题为《智能手机—正怎样改变和影响我们的生活》的辅导报告。
十二、研究近期工作:
1.筹备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
2.做好《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的修改工作;
3.扎实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和建“双网”促“双联”创“双优”活动;
4.根据县委安排,抓好精准扶贫及“双提双抓”等相关工作;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