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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5-25字号:[ ]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推进法治长阳建设、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建设都市后花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 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更好地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全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二、坚持监督和支持有机统一,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2. 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决算、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情况、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法定工作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扶贫、农村安全饮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4. 对《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 对全县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6.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7. 听取和审议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对法检“两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进行视察,支持促进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
  8. 加强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督办。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全面启动预算监督联网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三、坚持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9.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立法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2018年完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流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清江库区管理条例》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打包修改。健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完善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的论证咨询制度,努力增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特色。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四、坚持务实规范,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10.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统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11. 贯彻县委意图,依法进行人事任免。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监督,积极探索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接受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继续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测评工作。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12. 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深入开展“走访代表月”活动,创新代表活动机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指导乡镇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改善软硬件设施,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13.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创新和丰富代表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代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献智出力。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经常性活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继续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监督。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实效。深入推进应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
  14. 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加强督办工作,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开展“建议督办月”活动,继续坚持代表建议办理“双测评”制度,促进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
  六、坚持强基固本,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15.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全面加强新时代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按照县委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
  1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细则精神及省、市、县委的实施办法,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提升工作实效,以钉钉子精神促进工作作风由“宽松软虚”向“严紧硬实”转变。
  17. 加强机关建设。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完善办公室与各专工委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机关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严格实行机关目标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更加规范,运转更加有序。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人大工作宣传报道,搞好舆论引导,努力增强宣传实效。加强老干部工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办委负责人联系老干部工作制度。
  18. 加强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按照县委部署,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精准扶贫联系村工作指导和帮扶,按要求完成年度扶贫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双提双抓”等活动,完成县委统一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19.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分片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工作员的业务培训。扎实抓好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适时召开乡镇人大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人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水平。
  20. 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省市人大常委会和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外地人大工作的交流,积极参加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外出考察学习。
  21. 完成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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