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田旭辉,1982年8月26日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9月通过公开招考到法院工作。先后在长阳县法院民庭、资丘法庭、执行局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职务。
在9年的法院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实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较好地履行了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各个时期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
在这一次的人事变动中,组织上拟任命我为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这是组织上对我的关怀和信任。如果这一次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命,我将在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负重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本职工作:
一、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了更好的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尽快的适应新的岗位,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各种执行技能。将法律知识与实行实践相结合,提高执行效率。
二、认真做好执行工作,为解决执行难而努力。一是严格执行程序,按程序办理各项执行措施,送达文书,不仅要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利益,也不能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开拓执行新手段,对被执行人财产认真细致的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行踪开拓新的调查方式,破解查找被执行人行踪的难题;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法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严格财经制度,对当事人缴纳的执行款物及时支付给申请人,保障执行款的收付程序。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不懈组织法庭干警学习廉政纪律等一些列规章制度。办案过程中不私下接触当事人,廉洁自律,办案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徇私枉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如果这一次任命不能获得通过,说明我各方面的素质及工作能力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尚有差距,我一定正确对待,决不气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自己的不足,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一如既往地做好组织分配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对我的关怀与培养。
拟任职人:田旭辉
2018年6月26日